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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7-05-11 00:00:00  浏览:
3、考评工作从每年的10月份开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各学院对照本办法考评内容和标准对本年度招生宣传工作和就业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于1130日前写出自查总结报告,由本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与支撑材料一并报送招生就业处。第二阶段,由校2017年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组对各学院招生就业工作进行考察评估,考评结果报校2017年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组确认后反馈到各学院,并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布。